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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22〕81号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6:42 来源: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文单位:北京城建兴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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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建兴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重新核准的请示》(前经发文〔2022〕5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多规合一”协同平台初审意见的函》(京规自[丰]初审函〔2022〕0001号)、《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及拟改造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文件》(京土棚改招[丰]〔2016〕001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城建兴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三顷地南里2号院。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确定。
二、规划用地:规划总用地面积74195平方米,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9264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2864平方米,代征绿化用地12067平方米。具体规划用地指标由规划管理部门核定。
三、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控制规模为160140平方米(不含地下面积),建设内容为住宅及配套、幼儿园等。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核定。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442795万元,全部由北京城建兴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五、该项目前期工作、开发、建设及房源使用分配等严格按照《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前期工作及拟改造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文件》(京土棚改招[丰]〔2016〕00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招标方案的,应当报市发展改革委重新核准。
七、本批复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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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 丰台区张仪村路东侧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城建兴润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MA0081855Q
采购细项 |
单项合同 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
不采用 招标形式 |
备 注 |
|
勘察 |
详勘 |
410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计 |
工程设计 |
204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
建筑工程 |
1329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设备安装 |
1103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装饰工程 |
2944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施工 室外工程 |
5765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监理 |
工程监理 |
1308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
电梯 |
1263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空调通风 |
192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设备 消防 |
1281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
钢筋 |
997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重要材料 混凝土 |
9972 |
公开招标 |
委托招标 |
|||
其他 |
土地及其他开发费用 |
324941 |
核准 |
|||
其他 工程建设其他费 |
5103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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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预备费 |
4640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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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建设期利息 |
20404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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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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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