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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吉阳区田独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吉阳区审批局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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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5-09
发布于
海南 三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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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文章来源:三亚市吉阳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三亚市吉阳区田独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483号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无具体窗口号区分)

邮编:5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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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编:

项目名称: 三亚市吉阳区田独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三亚市吉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建设地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环评单位: 海南星源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田独卫生院北侧预留基坑,拟建一栋地上七层、地下一层的医疗综合楼,建筑面积4996.9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354.53m2,地下室建筑面积642.4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综合楼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以及室外道路、绿化、停车场、围墙、给排水、电气、太阳能热水的建设等。同时拆除现状门诊楼、1栋5层职工住宅楼(远期拆除)及临时医疗板房。
主要环境影响结论: 1)水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住宅区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吉阳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安置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医疗区医疗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经项目新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新建污水处理站达标处理后接入吉阳大道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往安置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水质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综上可知,本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污水处理站废气、发电机废气、煎药废气、检验废气以及含病原体废气、消毒异味等。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池体密闭及投放除臭剂后引至绿化带低空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一般在例检或停电的情况下使用,发电机运行时将产生部分燃油废气,燃烧废气经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地面排放;中药煎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通过排风系统排至室外,经空气稀释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检验科产生的有机废气较少,废气通过排风口无组织排放,对外界影响不大;医院内部空气中含病原体的气溶胶废气通过医院建筑空调进行净化,并定期喷洒消毒水杀菌消毒;医院消毒水异味主要集中在医院现有建筑内及周边2-3m 区域内,医院外基本不可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评价分析结论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设备、备用发电机、空调外机等设备噪声以及门诊噪声等。水泵、风机等污水处理设备安装使用减震基座,产生噪声较大的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隔声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医疗废物、污泥、检验废液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污泥、检验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检验废液、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当日清理,当日转运,不在院内暂存。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本项目固废采取以上环保措施后均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 项目属于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1条规定“医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对照《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琼发改产业 [2019]1043 号),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中。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选址合理性: 根据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本项目用地不占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海域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因此,本项目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是相符的;根据海南省“多规合一图”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城镇建设用地”,未占用农田及耕地,未涉及到生态保护红线。其中,根据“三亚市吉阳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可知,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用地代码A51)。因此,项目与三亚市总体规划相符。
清洁生产水平: 拟建项目能够满足清洁生产的要求
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 项目属于社会事业及服务业项目,不存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总量控制指标落实问题;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安置区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化学需氧量、氨氮”的总量控制指标落实问题。因此,本项目不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 /
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根据《三亚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修订)》,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环境风险控制: 根据本项目环境风险分析可知,本项目环境风险为简单分析。本项目在运输、装卸、贮存化学品过程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中均可发生事故,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通过在贮存区地面设置防腐防渗、配备消防沙等物资,污水处理站硬化,设置专人管理可有效防止事故风险的发生。
公众参与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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