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区商务局关于征集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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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06
发布于
甘肃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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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区商务局关于征集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的公告

白银区新闻

各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 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第三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申报相关工作,精准储备一批基础好、体量大、有特色、示范带动强的优质项目,补齐我区商贸流通领域短板,增强流通保供能力,培育流通骨干企业,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助力消费提质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白银市商务局相关工作要求,白银区商务局现面向辖区内公开征集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重点支持方向 本次征集项目聚焦五大领域,严格对照国家、省市、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建设要求,结合白银区商贸流通发展实际,重点支持以下方向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可结合企业实际细化完善: (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提高骨干仓储加工配送能力和效率,布局一批区域应急保供中心仓。强化消费终端网络网点建设,提升末端配送、应急投放能力。完善生活必需品储备调控体系,加强肉、菜、小包装和应急食品等储备建设。改进信息监测和预测预警。建设改造"平急两用" 备用场地等,预置部分设备设施。 (三)完善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支持改造升级乡镇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等,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完善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促进农村消费和农民收入双提升。支持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站点,发挥邮政、供销和农村经销商网络优势,整合消费品、农资下乡和电商快递资源,大力发展共同配送,降低农村物流成本。 (四)加快培育现代流通骨干企业 支持传统批发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整合线上线下营销网络,发展集中采购、统仓统配、即时零售等,向社区和村镇延伸服务。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依托骨干流通企业建设数字供应链服务平台,提供国内外市场开拓、品牌孵化、集采集配等服务,为中小企业发展赋能。鼓励骨干流通企业与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生活服务业跨界融合,构建产供销储运协同供应链,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五)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统筹使用补助资金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支持新建、改扩建废旧家电专业型分拣中心以及包含废旧家电家具等业务的综合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拓展再生资源集聚、分拣、消纳等功能。支持以县城和乡镇为重点,结合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商贸中心等升级改造,建设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中转站点或配套设施,畅通家电消费循环。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白银区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纳税,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具备项目建设、运营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合法主体。 (二)项目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省、市、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相关规划及产业政策,契合本次征集重点支持方向,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计划和预期效益。 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白银区辖区内,前期手续(立项、规划、用地、环评等)齐全或正在有序办理中,能够在合理期限内开工建设并完成,优先支持已开工、进展顺利的项目。 3.项目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能够有效补齐我区商贸流通领域短板,提升流通效率、保障民生供应、促进消费增长或推动产业升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4.项目资金来源明确,优先支持统筹中央财政、地方投入和社会资本共同建设的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不得用于支付罚款、赞助、偿还债务、人员经费等明令禁止的支出。 5.项目未获得过中央、省、市同类型财政资金重复支持,未列入以往相关试点项目储备清单且未实施完毕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需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A4纸张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按“申报主体名称+项目名称”命名): (一)项目申报书(需明确申报主体基本情况、项目基本信息、建设内容、实施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预期效益、试点资金支持内容等,可参照附件模板填写); (二)申报主体资质证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纳税证明、信用承诺书(承诺无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 (三)项目相关手续:立项批复(或备案证明)、规划许可、用地证明、环评批复(如涉及)等前期手续复印件;已开工项目需提供开工证明材料; (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需详细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内容、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效益分析等; (五)资金证明材料:资金来源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投资协议等(如有); (六)其他相关材料:如项目相关照片、获奖证书、合作协议、骨干企业证明等(如有)。 四、申报流程 (一)自主申报:申报主体对照本公告要求,自行梳理项目,准备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材料报送:申报主体于规定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白银区商务局指定地点,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未报送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审核筛选:白银区商务局将组织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结合实地核查情况,对照征集要求和上级相关标准,对项目进行严格筛选、审核,择优确定储备项目清单。 (四)上报推荐:审核通过的项目,将统一汇总后上报至白银市商务局,纳入全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库,按程序争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五、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逾期不再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汉卿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报送地址:白银区商务局307室 电子邮箱:416621835@qq.com(邮件主题注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名称”) 七、其他要求 (一)申报主体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对审核中发现虚假申报的,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今后不再受理其相关项目申报。 (二)申报主体需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及时对接白银区商务局,按时报送相关材料,配合做好材料审核、实地核查等工作。 (三)本次征集的项目将纳入白银区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储备库,白银区商务局将对储备项目进行动态管理,跟踪项目建设进度,指导项目规范实施,并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 (四)各申报主体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充分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白银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1. 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项目清单.xlsx 2.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pdf 白银区商务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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