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元市公共卫生中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红十字会救灾仓库暨培训中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广元市公共卫生中心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市紧急救援中心、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市红十字会救灾仓库暨培训中心项目)
建设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滨河路二段
建设内容:建筑总面积31998平方米,其中市疾控中心8710平方米、市妇幼保健院14475平方米、市紧急救援中心1252平方米、市卫生执法支队3039平方米、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仓库暨救护培训中心业务用房4522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广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元市妇幼保健院、广元市紧急救援中心、广元市卫生监督所、广元市红十字会
单位地址: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东坝滨河路二段
联 系 人: 宋晓龙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 1721259330@qq.com
三、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验收与报告加验收意见:https://s.fnnas.net/s/9b2f5c942da94bdbad
回复 点赞 收藏
评论 共0条评论
请先 登录 后发表评论
0/150
发表评论按热度排序
按时间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