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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
874459
证券简称:兴福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辽宁兴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
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
立判断,就《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所述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
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
法
规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
规
定的监事会职权,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治理有效监督,治理架构符合新《公司法》
相关要求,未发现风险管控漏洞。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实际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其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50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成吉、隋欣、伊鹏
2025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