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兴福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发布时间:
2025-12-02
发布于
江苏苏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编号:2025-050

证券代码:

874459

证券简称:兴福新材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本人作为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辽宁兴福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资料,听取

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基于我们客观、独

立判断,就《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所述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经审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实施贯彻落实新〈公司法〉配套业务规则》等相关法律

规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法》

定的监事会职权,能够进一步实现公司治理有效监督,治理架构符合新《公司法》

相关要求,未发现风险管控漏洞。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符合公司的发展和实际情况,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并同意将其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5-050

辽宁兴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成吉、隋欣、伊鹏

2025 年 12 月 2 日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