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7:12信息来源:重庆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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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0,467,029.1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CQGLGCJPSZDJ2019[JT]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XB12焦大路白鹿村采石场至双江路口路面改造工程 答 疑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XB12焦大路白鹿村采石场至双江路口路面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为准,本答疑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质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财建〔2022〕183号)中第一条规定的“一、提高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同时,在确保不超出工程总概(预)算以及工程决(结)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除按合同约定保留不超过工程价款总额3%的质量保证金外,进度款支付比例可由发承包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在结算过程中,若发生进度款支付超出实际已完成工程价款的情况,承包单位应按规定在结算后30日内向发包单位返还多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请招标人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答: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为80%,并未违反国家规定,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2:招标单位一刀切的选择了低价标、公司业绩,这样的选择明显排挤了无业绩的企业和新办企业,这样的设置长期下去能投标的企业永远是可以投标的,无业绩的永远没有机会投标。招标单位的回复永远都是按照招标文件执行,没有详细的分析说明,建议我们的监管部门加强监督指导。国家在加强营商环境,尽力解决企业困难,我们招标单位明显设置业绩是淘汰部分企业不能参与投标活动。作为低价标明显不公平交易,也不符合市场规律,对市场经济发展有严重的失调影响,按照党中央营商环境政策及相关会议精神,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政策制度,严禁相关部门设置门槛,保护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和公平竞争,望相关部门领导重视,改变现状以及取消业绩要求,让大家参与竞争投标活动。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以及评标办法均严格按照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的《重庆市公路工程施工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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