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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1820240308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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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6.57 万
预算
195.18 万
中标
发布时间:
2024-03-16
发布于
重庆 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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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通会员可解锁*80010101的澄清修改文件

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0:15信息来源:重庆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1,437,50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CQJLZHPG2022[JL]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永川东城区老旧隐患燃气设施改造项目、永川西城区老旧隐患燃气设施改造项目、大安街道东部片区改造工程监理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东城区老旧隐患燃气设施改造项目、永川西城区老旧隐患燃气设施改造项目、大安街道东部片区改造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1:招标文件中写明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请明确是否有业主评委?

回复: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2:“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等)到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现场参加招投标活动(包括递交不加密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者纸质投标保函、参加开标会议等)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须满足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养老保险证明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项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

回复:本招标项目未规定投标人必须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是否参加开标会议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参加本招标项目开标会议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质疑3:业绩要求太高了,不得以业绩作为加分项、中标条件,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制发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设置的业绩要求符合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规定,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质疑4:根据《招投标法设施条例》规定,招标人不得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业绩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回复: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制发的《重庆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标准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招标试行版)》编制,设置的业绩要求符合标准招标文件编制规定,未设置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

质疑5:不得以业绩作为加分项,中标条件。业绩要求这么高,涉嫌排斥潜在投标人

回复:详见质疑4的回复。

质疑6:您好!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TOP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回复:详见质疑4的回复。

质疑7:1.投标函目录是所有投标文件的总目录,是否应修改?2.商务部分无单位资历部分板块,是否由代理公司增加单位资历板块还是放在目录之后?

回复:已作更正,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

质疑8: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商务部分中没有单独列出单位资历,请问关于单位资历的内容添加在哪里,是否可添加在总监理工程师资历里面?

回复:详见质疑7的回复。

质疑9: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资料是由施工单位录入,项目名称一般是施工标的名称,跟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项目名称有细微出入,但截图中的项目规模等信息能体现为同一业绩,且业绩网站截图中能体现监理单位名称,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若不符合,请说明原因。

回复: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项目名称有细微出入的,但截图中的项目规模等信息能体现为同一业绩的合同予以接受,具体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二、补遗文件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中“(2)项目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400万及以上。”更正为:“(2)项目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400万元及以上。”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2(2)目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 “(2)项目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400万及以上。”更正为:“(2)项目金额:建筑安装工程费:8400万元及以上。”

(三)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图随本文件同时发布(详见附件),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四)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与本项目在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现已对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更正。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政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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