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12信息来源:重庆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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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23,478.29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无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项目 答疑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中心项目招标文件作出答疑,通知发布如下: 问题1:请问本次招标是否需要提供《技术方案》部分文件? 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3.1投标文件组成中原文3.1.1.4技术部分(不设置技术方案评审的不设此部分) 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条3.7投标文件的编制中部分原文3.7.4 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技术方案》不分正副本。 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条评标程序3.2符合性审查中原文3.2.1勾选技术方案评审的,符合性审查应首先进行技术方案暗标审查,再按照资格、形式、响应性的顺序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第一项为技术方案评审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4)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见《技术方案》模版及编号,因此需确认本次招标的投标文件中是否需要制作《技术方案》。 答:各潜在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须制作技术方案。 上述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发布的内容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特此通知。 招标人:重庆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瑞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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